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是什么?
1、财产所有权转移。如帮助潜在买主或卖主确定客观的买价或卖价,为交易提供合理的价格基础;帮助多个财产所有权合并或重组提出申请各自应占的份额;帮助依附于同一财产上的多重所有权分割财产等。
2、金融、保险的各种原因。如为筹资者抵押、担保的财产估价,帮助银行支付贷款进行决策;为保险公司或承保人提供客观损失补偿的标准和限额等。
3、为税务部门和纳税人提供各类财产税基的建议等。
4、强制性收购和补偿。如由于政府或法令要求强制性收购他人财产,对收购方损失程度的估算等。
5、为投资人提供投入财产所有权价值投资回收的周期等。
6、破产清算时的财产变现价格估算。
7、企业经营评价中的财产重新估价等。
8、鉴证作用,鉴证由鉴别和举证两个部分组成。鉴别是专家依据专业原则对资产交易的现时价格做出的独立判断,而举证则为该判断提供理论和事实支撑,使之做到言之有理、持之有据。
9、促进作用,资产评估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:一是可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,二是可以促进产权主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三是可以促进资产评估工作的国际化和进一步对外开放。